在貴州勞務派遣實施條例規定了三個特點: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這三個屬性直接指向勞務派遣的本質。臨時工作是指持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這些工作持續時間很短,不是長期的。如果招聘新員工,應進行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他需要很長時間來熟悉這項工作,但它很快就會消失。如果這份工作被終止,他將得到經濟補償,所以損失大于收益。

如果是10天的工作。勞動合同簽訂不足半年的,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支付15天,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用人單位的勞動成本過高。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勞務派遣來解決。理論上,貴陽勞務派遣工單位應通過自身的業務關系,讓員工今天在該崗位工作10天,明天工作半個月,從而形成連續性,促進社會崗位的發展。

替代工作主要是指由于全日制學習和休假而可以被其他工人替代的工作。事實上,這主要是指一些優秀的企業,包括萬達,他們已經被分配了崗位和人員。你有一個相應的組織,這意味著你有相應的好處。為了你的更好發展,企業也鼓勵你進一步學習。當然,只要你不離開企業。學習可能需要10天半,一年,兩年,甚至更長時間。由于不可能驅逐最初占用該機構的人,只能使用勞務派遣。